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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《辽宁省2009年度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招标文件》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并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说明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09年11月04日  信息来源:辽宁省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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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《辽宁省2009年度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招标文件》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并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说明的通知

 

各投标人:

根据各投标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,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决定对《辽宁省2009年度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招标文件》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并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说明:

一、原《辽宁省2009年度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招标文件》第13页“进口药品代理商递交材料要求”第9项内容“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”更改为“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”;

二、对于网上申报信息中有关有效期的项目,如无有效期或有效期不确定请填写“2099-01-01”;

三、部分企业有关证件如正在审批过程中,必须出具省级或省级以上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;

四、对于申报品种的价格证明文件,可以提供“辽宁省价格信息网”上相关品种公示信息的打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;

五、要求打印的材料可以通过软件提供的打印功能自动完成;

六、要求提供的“2008年度单一企业财务报表”包括: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、现金流量表。

 

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

二○○九年十一月四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