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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部分企业继续填加数据相关情况的说明
发布时间:2009年11月19日  信息来源:辽宁省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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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部分企业继续填加数据相关情况的说明

 

各投标人:

由于药品目录的变更,部分提交了数据的企业需要继续添加数据,为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,企业可以给我中心打电话申请将数据“撤销提交”,添加新数据,但已经被审核过的数据(含“审核通过”和“审核不过”)不能做任何维护。企业改变后的数据(包括药品汇总表等涉及到的信息)必须重新打印盖章递交到我中心。

联系电话:024-234477632344776523447759

联系人:张桂君

 

 

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

20091119